重庆市的消防队伍共有三种形式。一是消防部队,即重庆市消防总队。1997年5月,总队开始筹备,同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(此前重庆市的消防部队为4个地市的消防支队,隶属于四川省消防总队)。近年来,在市委、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的大力支持下,总队已发展成为一支拥有25个支队、19个大队、116个中队、官兵4000余人的社会安全保卫的主要力量,实现了全市所有区县均有消防队站的基本要求。总队机关设司令部、政治部、后勤部、防火监督部4个部门及培训基地等直属单位,总队战斗力量总计各类消防车900余辆,消防船(艇)100余艘。二是专职消防队。全市共建有政府专职消防队131支,专职消防队队员1500余人。三是志愿消防队。全市 10977个村(社区)全部建立了志愿消防队,2200余个示范村、推进村配备了消防摩托车、手抬机动泵,其他行政村配备了常规灭火器材,基层灭火救援队伍实现了城乡全覆盖。